各市场板块设置多元包容上市条件     DATE: 2023-09-23 13:02:04

原标题:各市场板块设置多元包容上市条件

2月17日,各市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 ,场板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块设证券交易所、置多全国股转公司、元包中国结算 、容上中证金融、市条证券业协会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  。各市

证监会表示,场板这次全面实行注册制制度规则的块设发布实施,标志着注册制的置多制度安排基本定型,标志着注册制推广到全市场和各类公开发行股票行为 ,元包在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容上

新规则

内容涵盖发行条件 、市条注册程序

以及投资者保护等各个方面

此次发布的各市制度规则共165部,其中证监会发布的制度规则57部  ,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公司 、中国结算等发布的配套制度规则108部 。内容涵盖发行条件 、注册程序、保荐承销  、重大资产重组 、监管执法 、投资者保护等各个方面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

第一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 。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 ,将核准制下的发行条件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各市场板块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

第二完善审核注册程序 。坚持证券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基本架构,进一步明晰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职责分工 ,提高审核注册效率和可预期性。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 、重大违法线索的,及时向证监会请示报告。证监会同步关注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取消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第三优化发行承销制度 。对新股发行价格 、规模等不设任何行政性限制,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 、配售等机制。

第四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各市场板块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统一实行注册制,完善重组认定标准和定价机制,强化对重组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

第五强化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发行、保荐承销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细化责令回购制度安排 。此外 ,全国股转公司注册制有关安排与证券交易所总体一致 ,并基于中小企业特点作出差异化安排。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

社会各界意见447条

证监会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将以强有力监督打造廉洁的注册制。全面实行注册制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 ,证监会通过邮件 、信函 、网络留言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市场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证监会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逐日汇总整理 ,逐条认真研究 。截至2月16日 ,共收到意见447条 ,采纳89条,主要涉及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明确独立财务顾问的履职范围 、完善非上市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法律责任规定等方面。

深交所

全面实行注册制后

主要差异体现为三方面

2月17日,深交所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正式发布答记者问 。深交所负责人表示,全面实行注册制后,主板首发发行承销机制较改革前的主要差异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是完善定价机制。明确新股发行价格、规模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保留直接定价方式 ,新增定价参考上限。调整最高报价剔除比例上限,优化网下投资者填报价格 、报价信息披露、定价参考值、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等机制 。新增期货公司为询价对象 ,保留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 ,明确配售对象参与网下发行的市值要求 。第二是优化配售限售机制。优化回拨机制 ,当网上申购倍数较高时,适当调整网下向网上回拨比例 。根据发行数量差异 ,明确战略配售规模与参与投资者家数安排。新增对一定比例的网下发行实施限售 ,明确大盘股差异化的网下限售比例要求。第三是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机制 ,适当增加操作灵活性 。新增市场重大变化情况下引入网下投资者缴纳保证金、二次配售等应对机制。

3月4日起开始接收

主板新申报企业相关申请

深交所负责人还表示 ,为做好新旧规则过渡与业务衔接 ,确保改革平稳落地,深交所对相关业务及规则衔接做了具体安排。

第一是关于主板受理申请具体时间 。深交所将于2月20日至3月3日 ,接收证监会深市主板首发 、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3月4日起,深交所开始接收主板新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

第二是关于创业板审核文件要求。创业板申报受理和审核工作正常推进 。同时  ,在审企业应当于3月10日前,提交符合新规则的专项说明和核查意见  ,并在下一次回复问询或者更新财报时提交更新后的申请文件 。

第三是关于发行承销过渡期安排 。2月17日起,主板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取得注册批复且尚未启动发行的 ,创业板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尚未启动发行的 ,适用发布后的发行承销类相关规则 ,由深交所履行发行承销监管程序 。其他情形按照原规则开展发行承销工作 。

第四是关于规则生效时间差异化安排 。本次发布的《交易规则》《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主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关于股票及存托凭证证券简称和标识的通知》  ,自注册制规则下首只主板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其他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交所

主板网上投资者新股申购单位

由1000股调整为500股

2月17日 ,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 ,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26部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配套的业务规则、指引及指南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市场关切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针对全面实行注册制下主板首发发行承销机制较以往的主要差异,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改革前相比  ,主板首发发行承销机制主要差异如下 :一是定价机制方面。明确新股发行价格、规模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 。二是申购配售方面。将主板网上投资者新股申购单位由1000股调整为500股,与科创板保持一致。三是风险防控方面。完善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机制。新增市场重大变化情况下应对机制 ,允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要求网下投资者缴纳一定数量保证金,明确投资者弃购数量较大可以二次配售。

上交所将于2023年2月20日至3月3日 ,接收主板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申请,并按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和受理顺序接续审核。自2023年3月4日开始接收主板新申报企业申请 。科创板申报受理和审核工作正常推进 ,在审企业应于2023年3月10日前提交符合新规的专项说明和核查意见 ,并在下一次问询回复或者更新财报时提交更新版申请文件 。

相关

欺诈发行上市股票有三类不得被纳入回购范围

2月17日 ,证监会发布《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的立法说明。

《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责令回购办法》规定 ,股票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已经发行并上市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责令回购措施,但发行人和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明显不具备回购的能力,或者存在其他不适合采取责令回购措施情形的除外 。

该办法规定 ,股票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已经发行并上市的 ,证监会可以采取责令回购措施,但发行人和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显不具备回购的能力,或者存在其他不适合采取责令回购措施情形的除外 。

办法还规定三类股票不得被纳入回购范围:第一是对欺诈负有责任的董监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持有的股票;第二是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承销商因包销买入的股票;第三是投资者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发行人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后买入的股票 。 本组文/本报记者 刘慎良

统筹/余美英 供图/视觉中国